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具有相应合法的投资主体资格,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规范性文件及交易规则禁止或 限制的情形。
本人/本机构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全面、有效、合法,并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本人/本机构承诺使用自有资金为自己购买私募投资基金,不使用贷款或发行债券等筹集的资金投资私募投资基金,且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及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投资基金等情况。
本人/本机构承诺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且 符合下列合格投资者标准:
(一)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 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机构。
(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