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布的《关于实施〈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条款的公告》(见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6.5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关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申报价格范围的规定,将于2026年10月26日起正式实施。为帮助广大投资者及时了解相关交易规则变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大宗交易申报价格范围调整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申报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范围内确定。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130%和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孰低值,且不低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70%和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孰高值。
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均价=已成交金额÷已成交股数。
二、温馨提示
(一)本次规则调整涉及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申报价格范围,请参与相关交易的投资者及时关注规则变化,充分了解申报价格要求,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避免因申报价格超出规定范围而影响交易。
(二)为便于您及时了解北交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申报价格范围,获得更好的使用体验,我司建议您将交易软件升级至百宝湘APP 4.14版、百宝湘PC客户端2.41版,以免因无法获取申报价格范围提示而导致无效申报。
(三)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参与北交所大宗交易前,结合自身财务状况、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公司客服热线95351或联系您的开户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