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客户开户协议书》的公告

2022-11-09 16:18:02 字体: 出处: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业务实际情况,我公司对《客户开户协议书》(以下简称《开户协议》)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如下:

一、修订《客户须知》第七条,明确我公司对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及投资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通过相关途径核实该产品属于我公司代销的金融产品等内容。

二、《湘财证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修订内容:

1、修订第三章第十二条,增加第5项不能注销客户账户的情形;

2、修订第四章第十九条佣金收取标准相关内容;

3、删除原第四章第二十六条协助执行内容,调整至第四章第二十五条;

4、修订第六章第三十五条,明确“若甲方在七个交易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生效,并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应该立即生效的,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执行,增订、修订内容自公告后立即生效。”;

5、修订第八章第四十三条,明确以发件人邮件系统显示邮件已经成功发送时为送达日期。

三、《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修订内容:

1、新增第二章第五条,明确约定客户应向乙方提供的信息;

2、新增第二章第十一条,明确账户交易权限管理及委托交易指令核查内容;

3、修订第二章第二十条,增加异常交易行为处理、客户委托拒绝及委托关系解除内容;

4、新增第二章第二十一条,明确乙方协同监管机构对甲方交易行为进行自律监管并传达监管要求。甲方应配合乙方向监管机构,按照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

5、修订第五章第三十五条,增加第5项不能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及证券资产转托管业务的情形。

四、修订《网上证券委托协议书》第二章第十八条,明确“甲方如在公布或通知之日起七个交易日内不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自动承认新协议;但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应该立即生效的,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执行,增订、修订内容自公告后立即生效。”

五、《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修订内容:

1、修订第一条第(三)项第2款,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更新了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的定义;

2、修订第一条第(三)项第3款,删除保本基金及分级基金类型;

3、修订第二条,删除“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0条的规定”;

4、修订第七条第(一)项,更新了投诉处理方式。

六、《开户协议》中增加《债券市场公众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七、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业务实际情况修订《客户开户协议书》相关文字表述。

八、修订后的《开户协议》自公告发布七个交易日后执行,已签署《开户协议》的投资者,根据协议约定自动变更,无需重新签署。若投资者对修订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在七个交易日内向我公司相关分支机构提出异议,若投资者未提出异议的,则修订内容生效,并成为《开户协议》组成部分。但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应该立即生效的,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执行,增订、修订内容自公告后立即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客户开户协议书(20221104修订版).doc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