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环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0-12-08 09:56:25 字体: 出处: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20年12月4日发布并实施了《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环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一),明确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科创板非定向发行可转债)转股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现我司将《通知》主要内容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科创板非定向发行可转债转股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按照科创板股票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执行。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科创板非定向发行可转债的转股。

二、根据《通知》要求,我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附件二)进行了修订,新增条款:“参与科创板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投资者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可转债转换为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并知晓不能转股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投资者参与上交所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按照《通知》的规定,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包含上述新增条款的《风险揭示书》(附件二)。

公告发布前,如您已签署本次修订前的《风险揭示书》,无需重新签署。我司敬请各位投资者关注参与科创板可转债转股的适当性要求及相关风险。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联系您开户分支机构或拨打95351热线。

附件一: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环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main/trading/bond/c/c_20201204_5273471.shtml

附件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pdf

附件一: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环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pdf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